電機系研究生畢業口試申請作業說明

【論文原創性比對】

 【口試申請繳交文件】

線上學位口試申請完畢後,備妥以下文件:於口試前 2 送交系辦辦理申請審核作業,待教務處審查通過後,系辦將辦理口試委員聘書用印,請務必於申請時確認各位口試委員出席狀況。

[] 請於申請階段完成本項次文件上傳,請不要於系統上勾選口試前 1 週再補件,因疫情關係,教務處審查作業間較長,本系不受理補件。

「博士論文發表相關證明文件」

1.已投稿論文接受信函要有「Accepted」及論文發表第一頁。

2.會議論文請印該會議光碟或網頁首頁及議程。

3.將論文作者及會議議程用銀光筆標示清楚。

【口試委員聘任資格認定】

依第 167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及十三條規定之第三款:「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前項第三款資格之認定基準,由辦理學位授予之各系、所、院務會議(學位學程會議)定之。

 

本系業經 110.05.28 109 學年度第 10 次系務會議決議,其認定標準如下:

對於「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之第三款「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訂定認定基準,如下列:

一、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校電機系或通訊所之博士學位滿二年。

2.具有國內外大學之電機或通訊相關領域博士學位,且在產業界或研究機構的研發部門任職滿二年。

二、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校電機系或通訊所之博士學位滿五年。

2.具有國內外大學之電機或通訊相關領域博士學位,且在產業界或研究機構的研發部門任職滿五年。

3.該博士候選人的論文指導教授。

 

【口試準備文件】

1.學位考試一周前將「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提供學位考試委員審閱。

2. 「口試成績單」、「口試評分表」、「中文論文審定書(委員簽名表」將由系辦統一交給指導教授處理。

3.「用印後口試委員聘書」統一由系辦提供研究生處理。

4.若口試委員自行開車前來,需申請貴賓證者,請於口試日期前兩週填寫「口試委員貴賓停車證申請」,擲交至系辦洪小姐處。

5.若需借用場地,請到系辦登錄預借場地登記,以免衝突,並以先登記者優先使用。

6.口試成績單內之「具體評語或建議」欄位,務必請召集人彙整各位口試委員提供之意見後填入,所有口試委員需於考試委員簽章欄位,依據個人給予考生之「口試成績單」結果簽名,並由召集人彙整計算後填入口試成績單總表後,由指導教授送交系辦。

7.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至五人,其中系所外委員至少一人,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九人,其中校外委員至少一人;但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指導教授以外之考試委員人數應達二分之一以上。

 

【口試繳交文件】

 

1.口試後由指導教授繳回系辦文件如下:

(1)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

(2)中文論文審定書

(3)學位考試評分表

(4)口試費及交通費收據

2.待指導教授同意離校後,可至系辦領取「中文論文審定書」影本以裝訂論文。

3.欲畢業離校請自行告知註冊組,註冊組印製畢業證書需5 個工作天,畢業生辦妥離校手續、並繳交論文及相關資料後,即可領取學位證書。

 
【撤銷及緩送】

 

1.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本學期已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未能於教務處deadline日期前舉行學位考試者,必須主動向系辦提出申請撤銷,由系所登錄並列印撤銷名單送交註冊組。

2.緩送名單(僅適用於修業年限尚未屆滿之研究生):

1 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者,因下列原因無法於次學期註冊日前(9 月中旬)畢業離校者,必須主動向系所提出口試成績緩送申請,系辦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

a.尚未達系所畢業要求

b.修習教育學程

c.出國交換/研修

d.教育實習

2 本學期學位考試已及格之研究生,若未能於次學期註冊日前(依據教務處公告當學年度註冊日為準)通過論文審查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惟僅限緩送至次學期結束日止。

3.考試無效:

1) 緩送之研究生,未能於次學期結束前通過論文審定者,該次考試無效。

2 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次學期註冊日前(依據教務處公告當學年度註冊日為準)仍未完成應修課程或未符合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考核者,該次考試無效。

 

 

【畢業離校前】

1. 論文上傳:圖書資訊處畢業論文提交系統網址:https://etd.lis.nsysu.edu.tw/eThesys/index.php

(1)上網設定與填寫論文資訊。

(2)設定「論文公開年限」與「論文延後公開原因」。

(3)列印「論文公開授權書」一式二份,本人及指導教授、系所主管簽署後上傳,並裝訂於論文

(4)上傳以下資料:

a.「畢業論文定稿(含已簽暑之論文審定書)」電子檔。

b.論文定稿之「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

c.已簽署之「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

d.已簽署之「論文公開授權書」。

2. 畢業離系請登入系上「畢業離系問卷系統」(https://eentsv3.ee.nsysu.edu.tw/graduate/login.php ),填妥本系畢業離校問卷,並依序將含指導教授確認簽名之論文定稿「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及「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電子檔合併成一個 PDF 檔案上傳,待系辦審核確認後即可辦理離校程序。

3.上述資料完成後,請自行告知註冊組欲離校,五個工作天後可至註冊組辦理離校手續並領取畢業證書。

4.畢業論文:繳交圖資處及註冊組,博士生請另繳交博士論文一本至系上(本院碩、博士學位論文封面顏色為橘色,平裝)

 碩博士學位考試相關法規( https://oaa.nsysu.edu.tw/p/412-1003-2940.php?Lang=zh-tw